服务热线
4000-15-4000
认证绿色食品商标不同于普通商标注册,对企业及产品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凡是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这是为了更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具体化其标志申请人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绿色食品商标:
1、其产品生产过程必须是申请人管控范围内,必须落实整个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2、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需具备一定的规模能承担该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由可直接组织生产的生产基地;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家公产品的企业须满1年以上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