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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过程中难免会遭遇到商标驳回或不予受理的情况,对于第一次办理商标注册的人可能会搞不清楚两者间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会给出驳回什么情况下是不予受理?到底是基于什么愿意?今天我就把两者做一个比较。
商标驳回指的是申请人办理注册商标后,经商标局审查,发现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法规准则,不予以核准注册的情况。通常商标局会有驳回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具体的驳回理由,选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即可。
而不予受理是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注册与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不符的,该商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通过以上的对比,我们清晰了解到,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你所申请的商标注册可能勋在近似或相同的侵权行为,商标局才予以驳回申请。而不予受理是因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存在不符或漏缺的情况,才会不予受理。
当申请人收到这两个结果时不代表商标申请就无望了。商标驳回需要通过复审或修改商标的设计方案后再做重新申请,而不予受理只需要修改或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等待进一步的审查就可以了,只要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通知予以补正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