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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了全国首例侵犯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著作权的形式案件,其被告人为张某及邱某。据案件介绍,A公司于2010年开始研发了1款针对某行业人员的网上培训平台软件,并在2014年成功后投入使用。此举成为了行业领头羊且在2018年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
在2017年8月,A公司员工小美在电脑上发现了一份A公司与B之间的销售合同并立即向老板反应情况。经查,改文件是经员工张某电脑打印,张某称是帮员工邱某的忙打印的。公司怀疑员工张某及邱某勋在侵害公司权益,故将张某开除并封存其电脑,而邱某也在同年年底离职。
很快这一怀疑得到了实证,经查,张某入职后从事技术研发而后才转到销售岗位的,张某在工作期间萌发私下售卖试题的想法,通过拷贝网上题目及公司客户的讲义教材编辑保存在电脑里。2017年4月张某及邱某还背着公司利用亲戚朋友的名义在外注册了3家公司,并设立了新网站,通过侵入权利人服务器,进去正规考试平台复制等途径非法获取权利人题库试题,将其搬运到自己设立的网站后台题库中,供需求者购买其学习卡。
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群体,B公司恶意降低其学习卡价格,再结合两人的客户资源,吸引了不少用户的加入。截止案发,张某及邱某通过上述手段所非法获利高达120余万元人民币。随后A公司在2018年初发送律师函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两人无视其侵权重要性仍继续售卖学习卡。(商标注册)
经鉴定,B公司的题库与A公司的题库内容做对比,除去标点符号等细微差别,其相同比例高达100%,且经证实两人在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下,擅自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且以营利为目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