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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培育了纯白色真姬菇“Finc-W-247”品种,在2014年,未经丰科公司的许可授权,在市场上有多家公司规模化栽培、销售其专利产品“纯白色真姬菇”品种,经过调查取证,并进行司法鉴定后,丰科公司对两家侵权企业在2017年提出了诉讼,要求立即终止侵权行为,停止制造、销售该专利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赔偿损失。(商标注册)
在2019年的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便公开审理了该起诉讼,并于2020年3月作出了判决。判定其被告公司的侵权成立并赔偿原告共计约217万元。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在2020年11月公开审理,且在2021年的8月下达了终审判决书,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对于农业新品种的培育耗时耗力,愿意花费精力培育优良菌种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农业新品种的认定、侵权行为等认定等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于企业来说,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成果保护环境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