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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2年起,Christian Louboutin就在他的高级时装品类的高跟鞋上使用了红漆鞋底,随时间的长远发展,该“红色鞋底”早已被熟知,成为了品牌的显著性标志。就在去年,Christian Louboutin对YSL提出了诉讼,认为圣罗兰作为同业的高级时装竞争对手,在其产品上同样使用了“红色鞋底”的单色红色鞋履,试图通过诉讼请求来禁止YSL继续该行为。而这一项诉讼显然得不到纽约地方法院的支持,认为Christian Louboutin仅靠这一颜色是无法作为注册商标受到保护的。
但在第二次的法院裁定中,认为红色用于鞋底与鞋面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消费者眼中以具有“次要含义”的识别基础,于是裁定了Christian Louboutin胜诉,但即便获得胜诉,法院并未批准对YSL的禁令,因为它所使用的红色鞋底与红色鞋面非不同颜色的结合,并非使用了红色鞋底的标志。
上述提到的“次要含义”,在此指当颜色成为一个标志。据美国法院的说法,当“在公众心目中,产品特征的主要意义是识别产品的来源而不是产品本身”时,就会获得次要含义。Christian Louboutin向法院提交了市场研究报告,法院得出的结论是,消费者已对“红色鞋底”产生了品牌关联识别,认为就是Christian Louboutin品牌的标志。
而通过市场数据显示,自红底鞋进入市场以来Christian Louboutin就投入了数百万美元作为营销资本。显然法院的裁决是公平的,一家公司一单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开发,使得消费者认可其商标,那么该公司就享有对自己品牌的独家使用权。以上为标呱呱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热点资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色鞋底”成了品牌颜色商标,更多关于商标知识欢迎登陆标呱呱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