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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河南洛阳多家肉夹馍小吃店的商户反映,因为他们卖的肉夹馍带有“潼关”儿子,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了法庭。侵权商家需要赔偿3-5万元的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字样需要支付99800元购买版权。据报道,在11月18日的时候,中国烹饪协会把潼关县列入了肉夹馍美食地标城市的名录,没多多久,潼关肉夹馍的侵权事件一时间就发酵了。
作为商户都是小本经营,经过大家长期的经营和维护,才有了今日远名在外“潼关肉夹馍”的知名度。一个肉夹馍协会的诞生,竟然跳出高喊维权索要赔偿,商户们纷纷表示不服。潼关肉夹馍作为地方特殊文化商标,其目的在于吸引、只因其他人把当地文化做强做大,而并非收取商标版权费及索要侵权赔偿费。这不仅不利于日后的推广,也不利于推广地方特殊文化商标。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在先”,先注册的先取得商标,但对于地理标志而言,要求商品应该来源于所标示的地区,避免误导公众。但由于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因其权利来源不同,所保护的客体、行使权力的主体也会不同,加上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众多市场的主体迭代的原因,导致了不少存量的问题。
作为协会对于注册商标的维权,更应将眼光放得长远,与商户一同携手并进,发扬“潼关肉夹馍”的声誉,让各地人民爱上它的味道,将美食传承。唯有共赢、共存才能最大化的实现商标价值。以上为标呱呱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美食商标转让】河南多家商户因侵犯“潼关肉夹馍”商标被告,更多商标知识欢迎登录标呱呱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