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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国商标网讯息查询,发现“新年快乐”先后5次被申请未商标,均系不同的领域商标,不过目前其商标状态均为被驳回或驳回复审状态。为何该商标会在多次申请之后一直被驳回呢?作为一个商标,“新年快乐”是一个耳闻能熟的祝福语词汇和通用俗语,作为公众社会的一部分,在春节时期任何人向他人表达祝贺新年的专用词汇。加上一些商家可能会在商品外包装上或店招、横幅、广告页面等载明“新年快乐”等祝福词汇,来作为烘托喜庆气氛的作用。甚至在礼品或贺卡上也会写明类似的祝福语。
就上述的行为,假若“新年快乐”被成功注册商标,那么其他的商家们若想要在春节期间使用该词汇,就会构成侵权,包括所售卖的商品外包装上也不得随意使用类似字样,显然这会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畴和接受程度。这就是为什么屡次有人尝试注册都会被驳回的真实原因,依据现有的《商标法》通俗用词是不可能申请成功。以上为标呱呱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商标权转让条件,“新年快乐”多次商标申请被驳回,更多商标知识欢迎登陆标呱呱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