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0-15-4000
近些年来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越发受到广泛的关注,专利权人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一旦发现专利侵权能够第一时间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将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手段,也就凸显了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滥用问题严重化。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权力滥用指的是,“专利侵权诉讼当事人在明知不享有诉权的情况下还提起诉讼的,或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而恶意行使诉讼中的具体权利的行为。”而专利恶意诉讼是一种权利滥用的手段,指的是诉权的滥用,指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为目的,在缺乏实体券或无正常理由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导致相对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失的行为。(商标注册)
以上为关于恶意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基于我国行政机关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仅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因此即便行为人的专利权实质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仍能通过形式审查来获得授权,拥有形式上合法的知识产权。而这种形式上的合法知识产权,也就成为了行为人开展恶意诉讼、进行竞争对手的工具。在专利侵权的恶意诉讼中,当事人往往会以形式上的专利去掩盖问题专利的真香,恶意利用虚假专利或无效专利去组织其他同类经营者的竞争。在这部分个案中,其诉讼争议的焦点不仅多,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其侵害行为的认定需要精通多个领域知识。
因此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要判断原告专利权人是通过诉讼维权还是通过诉讼恶意侵害他人权益,在未经实质性审查的情况下是很难直接得出定论的。